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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0:40:00    来源: 灌阳县政府

灌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公开办发〔2023〕2号)工作要求,我县编制了《灌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在桂林市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灌阳县创业路6号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541600,电话:0773-4216509,电子邮箱:gyzwzx@guilin.gov.cn)。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我县政府的主要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85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36条,政务动态信息公开221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量27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我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答复率100%。2023年,灌阳县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县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规范公文办理工作,落实“五公开”要求,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及规定文件发布时间。二是推进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我县文件起草部门会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各项工作。2023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新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统一管理。灌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纳入市集约管理,具体由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监管,各相关单位负责信息内容保障,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2023年迁移下线部门政府网站1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认真贯彻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2次第三方测评发现的几个问题,对号入座、查缺补漏,深入查摆本县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

2.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各单位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准确。

3.加强业务培训。为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迎接区、市第三方评估检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2023年8月开展了1次政务公开培训。

4.明确专人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对网站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联系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5.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规范开展考核评估。

6.2023年我县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失效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8

行政强制

1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形式单一;二是对信息发布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三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2024年度,我县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培训,增强信息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灌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