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灌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政民互动情况、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4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a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大厦西附楼,电话:0773-4216509,传真:0773-4256001,电子邮箱:gy4256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灌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规范,以公开促稳定、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ᅳ)主动公开。以贯彻《条例》精神为主线,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进规划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人事信息、扶贫信息、政策解读、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栏,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现状,正确引导舆情,维持社会稳定。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单位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全面公示企业注销一网专区、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2020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759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603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00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1351条)与去年数量同期相比相差不大,但公开质量有了较大提升。
(二)基层政务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下发了《灌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完成了26个重点领域和9个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发布。
(三)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地进行了政策解读,在工作落实过程严格按照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并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中央、区市县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等,及时发布关切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信息16条。
(四)政民互动情况。收到网站咨询投诉87条,答复87件,答复率100%;12345热线工单594件、答复594件,答复率100%。
(五)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灌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统一名称、统一格式,标准化改版。对县政府部门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整顿及规范化改版。根据法定主动公开,改版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根据12345平台规范化、便民化,重设了网民留言渠道。通过网站平台建设,在2020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灌阳县政府门户网排全区第5名,桂林市第1名,进入自治区红榜。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统一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做到了依法规范。
(七)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新修订的《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一是责任分工,明确栏目信息保障单位,栏目内容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综合性内容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同时相关工作指标要求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着重对自治区2020年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进行了解读,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三是强化监督。县政务办对各行政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出发现的问题通过群内交流、下发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工作考核。
(八)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县政府相关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9个,通过对开设主体不规范、开设名称不规范、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集中清理整合,关停了8个账号,目前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并纳入政务新媒体自治区和国家统一云监管平台;同时采取严厉措施对现运行的或潜伏的政务新媒体采取月抽查、季通报的方式进行监管和整改,并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控,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实效不断提升。全年向市政府办上报自查报告2份,下发通报2次,电话督促各单位整改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6 | +28 | 27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3 | +2 | 28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10 | -17 | 2254 |
行政强制 | 93 | -1 | 2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6 | 64187.0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灌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区、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政府信息未按规定时限全部公开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化,模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指导各行政机构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等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政策解读工作。督促各单位对政策性文件一律进行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多采用图文并茂、音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在市信息中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工作,完善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依托12345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做好统一投诉咨询入口。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强化内容建设,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灌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