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灌政办〔2024〕24号 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阳县开展治理不合格粮食流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执法检查目的: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安全。
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检查时间与范围:
时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范围:全县范围内。
执法检查内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中关于粮食收购的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粮食问题,确保不合格粮食不流入县内。严厉打击从县外购入不合格粮食冒充本地粮食的行为,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执法检查形式: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注:“四不两直”通常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灌阳县治理不合格粮食流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包括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商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灌阳生态环境局以及各乡(镇)政府等。
工作安排: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检查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中旬)。总结评估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正公平。
部分问题解答
1: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解答: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安全。
2:执法检查将采取什么形式进行?
解答:执法检查将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3: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有什么具体职责?
解答: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例如,县纪委监委负责查处粮食领域违规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压实粮食收购企业责任,防止套取财政补贴;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等。其他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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