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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12 18:00:00    来源: 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不够,落实惠民有关政策存在差距

(一)落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文件精神不够到位一是发放各种资料进行宣传,其中发放宣传抽纸3000余盒,宣传环保袋1000余个,宣传手册5000余份;二是召开各改造小区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座谈会2次;三是县城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摸底调查我县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为2022年22个小区,873户;四是对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落实廉租房管理和运营的有关规定不够到位。一是物业管理方面,除各廉租房小区管理人员外,我局还聘请了两名廉租房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各廉租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且专门任命了一名住建局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对廉租房进行统筹管理。二是硬件设施方面,我局对戴家塘廉租房小区进行了全面的智能升级,安装了4套“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和168扇“指纹解锁”的入户门,并已向自治区申报了对枫树湾廉租房小区进行智能升级的“阳光小区”项目。三是租户管理方面,我局已对34户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租户进行了清退处理。

(三)清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措施不够有力。

灌阳县建安劳保费已完成拨付559753.38元;目前未拨付金额总计167305.3元。未拨付原因:1)无法联系施工企业的涉及金额1540.6元。2)施工企业银行账户冻结的涉及金额61849.8元。3)施工企业已注销的涉及金额91242.9元。4)已多次与施工企业沟通,对方一直不予配合提供退保资料,表示放弃申请涉及金额12672元。上述未拨付的资金下一步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二、学习县第十六党代会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345”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四)党组对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没有深入学习和讨论,根据自身职责使命,落实助推“345”高质量发展方面未见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灌阳加强“一把手”监督暨警示教育》、《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灌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二是制定《灌阳县住建局落实助推“345”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长期坚持。

(五)对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监管和技术指导不够到位。一是成立了质量问题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实,及时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对该房屋及时返工整改,施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督促各乡镇加强“三清三拆”工作开展力度,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情况。

(六)推进重大项目措施不够有力。小街小巷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00%,资金拨付42.86%;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完成资3000万;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年完成投资100%;地下管网投资完成率100%;灌阳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4800万,投资完成率80%;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七)落实学习党纪党规不深入、不经常,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已学习党纪党规3次。并长期坚持。制定了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并在局里粘贴了《中央六项禁令》《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摘要等条例。

(八)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风险防控仍需加强。

2020年度第四次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已完成整改。

(九)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存在文件照搬照抄、改头换面的现象,部分文件错误较多、不合逻辑

制定《灌阳县住建局文件管理制度》,同时按《常用公文印制格式标准》要求由专人负责对公文的接收、发送,避免公文中出现错误、不合逻辑的现象。

(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制度不严,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超预算,如市场管理中心和房管所财务混乱,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加班费等问题。一是按相关规定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加班费等进行清退。二是将二层机构财务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

(十一)同级监督不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欠缺,如督促党组做好对巡察和上级监督检查的整改不到位。

每季度开展对部门进行政治监督。已完成第二季度监督工作,且长期坚持。

(十二)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如存在违规报销餐费、重复报销差旅费、长期违规租赁车辆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按相关规定对违规报销餐费、重复报销差旅费、长期违规租赁车辆等问题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纠正。

(十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不规范。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

(十四)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够深入

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不定期的开展全体开部职工理念上的学习。到目前已完成7次理论学习。并长期坚持。

  1. 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十五)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规范。

按照要求重新更换“三会一课”记录本,已召开党支部会议7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党课学习2次。并长期坚持。

(十六)党员活动场所保障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要求成立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已完善相关设施。

(十七)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一是完善了党员台账。二是针对陆某转为正式党员的相关程序问题,已向县直工委备案到发展对象环节。三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十八)党组对支部建设指导力度不足。一是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因我局支部和市场服务中心支部为平级,无权进行督导,建议由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向县直工委提出申请,撤消党支部(因只有2名党员,人数未达标)。

五、对巡察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

(十九)上一轮巡察(2017年)发现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旧存在。

做好应清退资金干部的思想工作,及时将资金退入到指定清廉账户。

(二十)开展人防工程专项整治整改措施不力旧账”未清,又添“新账”。

一是六合上城小区项目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已满,起诉材料交律师,由律师向法院起诉。(因原有材料法院不支持、现重新走程序公告,预计2022年11月向法院起诉)。二是城南机电市场项目已交前期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三是麒麟学苑项目已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4212195;邮政信箱: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2号;电子邮件gyxzjj4212195@163.com。



            中共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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